GLA首页 > 新闻中心 > 货代杂费解密,别贪图一时便宜!
时间:2018-05-09 编辑:haik 浏览:4219次
海运价格除了“纯”运费外,还有各种杂费,这些杂费有些是船东收取的,有些是出货港/目的港码头收取的,还有些是货代自己立名目收取的。而且,很多费用并无明确的标准,非常灵活。除了向发货人收取外,有些费用还会向收货人(也就是咱们的国外客户)收取。这就很容易产生两个陷阱:一是某些货代巧立名目多收费用,二是货代在收货人和发货人之间调节、转移部分费用。
一般地,发货人找的货代,发货人就是主顾,货代就会尽量压低费用来取悦发货 人,于是少收费用,而到了目的港去多收客户(收货人)的钱,拆东墙补西墙,反之亦然。这就是为什么同样一批货物,如果做的是CNF,咱们自己找货代,费用就比较低;而做FOB由客户指定货代的话,人民币杂费就高出很多的缘故。
知道这些内情,咱们就明白了,不能贪图一时便宜,以为价格越低就越好。而一定要事先确定好价格的构成,避免某些不良货代出运后乱收费或转嫁客户,影响咱们跟客户的感情与合作。
首先咱们自己就要对运杂费的构成有一定了解,学会分辨“行规”收费项目和乱收费。
常见的杂费包括:
1、ORC:OriginReceivingCharge起运港码头附加费;
2、DDC:DestinationDeliveryCharge目的港提货费;
3、THC:TerminalHandlingCharge码头操作(吊柜)费;
4、BAF:BunkerAdjustedFactor燃油附加费,或称FAF(FuelAdjustedFactor);
5、CAF:CurrencyAdjustmentFactor货币贬值附加费;
6、DOC:Document文件费;
7、PSS:PeakSeasonSurcharge:旺季附加费;
8、AMS:AmericaManifestSystem(美国舱单系统)。
2003年起美国出于反恐需要,规定凡是运往美国的货物,船公司必须将货物资料通过AMS系统报美国海关。同样的货代必须把货物资料如实报给船公司。货代因此向货主收取AMS附加费,通常约25美元/单。 FOB条件下,要特别注意虚高的费用项目。当然,FOB是客户指定货代,货代“讨好”的对象是国外客户,咱们承担的国内杂费肯定比CNF下要高,这是“潜规则”,没办法的事情。但不能高得太离谱。各地的行情略有不同,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多找几家货代比对,以了解当地的“行规”。
这些费用收取项目会根据时间和航线不同做调整,但全行业基本固定,也就是说,要收大家都会收,如果别人都不收就某个货代列名目收取,那么就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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