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首页 > 新闻中心 > 60个集装箱走私!被判刑10年并罚款 GLA集装箱热点传送
时间:2019-08-21 编辑:Hemy 浏览:6350次
近日,据天津海关介绍,该关查办的一起大宗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危险性固体废物案件宣判,被告人高某走私进境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锌灰”共60个集装箱,犯走私废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据天津海关介绍,在一次现场查验中,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两票申报为“氧化锌混合物”的货物引起了海关查验关员的注意。经开箱查验,实货为黄褐色及灰色粉末状物,取样送检判定该货物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天津海关缉私部门立即对相关企业展开调查。
侦查表明,该走私团伙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在走私固体废物被海关查验后,犯罪嫌疑人高某更换了办公电脑的硬盘,删除了电子邮件,销毁了主要商业单据。
在书面证据所剩无几、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的情况下,海关缉私办案人员综合运用侦查手段,以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实货物证为基础,证实该团伙走私固体废物的整个过程,查清了该团伙境外采购、海运发货、港内收货、伪报品名、通关提货、国内销售的每个环节,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最终如实供述了其走私进口固体废物的事实。
高某及其同伙明知国家明令禁止进口废锌渣,为达到获取巨额非法利润的目的,他们指使公司业务员将外贸单据上的货物品名篡改为国家允许进口的氧化锌混合物,向海关申报,一旦得逞,就会有大批国外的工业废渣源源不断的进入我国境内,在加工过程中,就会向空气、土壤、水源渗入大量的铅、铬、锰等重金属及硫化物等有害物质,从而对整个生态循环造成不可逆的破坏。
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鉴定,涉案锌灰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名的“HW31含铅废物 炼钢 312-001-31电炉炼钢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类废物,是国家明令禁止进境的危险性固体废物。
4月6日,福州马尾港,最后一批装载危险废弃物的集装箱吊装完毕。随着货轮缓缓驶离码头,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的检察官们终于舒了口气,至此,这起历时近一年的跨国废物走私案告一段落,这是福州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首例走私废物退运出境案件。
涉案危险废物,5人被批捕
2018年5月,马尾海关缉私分局发现一批由印尼发出并从马尾海关入境的“氧化锌”存在固体废物嫌疑,立即启动侦查。鉴于涉案货物数量巨大,涉案人员多,马尾海关第一时间与福州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取得联系。
“涉案货物系危险废物。”第三方鉴定结论明确后,检察官开始将关注焦点锁定在货物来源上。七天的审查逮捕期限内,承办检察官审查完近百卷案卷。通过10名涉案人之间数百页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邮件清单,检察官从中厘清了涉案人员上下游关系并将其与货物买卖凭证一一对应。承办检察官随即批准逮捕了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
850吨违禁锌灰,威胁周边生态
据悉,受非法利益驱动, 犯罪嫌疑人鹿某、游某等人明知锌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仍从印尼某炼钢厂收购锌灰,即炼钢过程中集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销售给国内工厂加工成锌焙砂牟利。
“希望检察官能协助配合将扣押在码头的850吨固体废物清理走, 囤积在码头的货物刺鼻难闻,影响到周边的生态环境,周边也时时处于危险状态中!”在福州市检察院与马尾海关召开的联席会议上,马尾海关缉私局负责人呼吁。
锌灰对环境有啥危害?
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自费退运废物回印尼后,在律师的见证下,检方与犯罪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
据介绍,锌灰在加工的过程中会产生包括氯气以及部分重金属在内的有毒气体,严重威胁空气、水源、土壤等的安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这些“洋垃圾”中国会怎么处理?
“回到他们该回的地方去。”我们将支持犯罪嫌疑人将这批‘洋垃圾’全部退运出境。”福州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处长陈森当场应诺。
一方面,检察官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的讯问中向犯罪嫌疑人介绍福州市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相结合制度,让当事人意识到自身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并意识到将垃圾退运出境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与马尾海关缉私局积极沟通协调,监督指导嫌疑人明确退运方式,积极进行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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