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保证保险是国内保险行业第一个以政府机关(各口岸海关)作为被保险人的保证保险产品。该产品以进口企业为投保人,海关为被保险人,由保险公司为进口企业提供关税保险担保,实现“先通关,后缴税”,使企业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该保险期限不超过一年。
海关认证的进口企业 需要释放关税保证金和银行授信额度的中小企业
低成本——无抵押、无授信、新成本、盘活企业沉淀资金、扩大融资能力
高效率——缩短通关时间、提高贸易效率、增强行业竞争力
简手续——申请手续简单快捷,额度审核专业便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额度循环使用
快理赔——保障海关税收安全,触发理赔5个工作日之内赔付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申报进口货物所涉及的海关税款,如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投保人应缴的海关税款及其滞纳金。
海关税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缓税利息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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